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10月24日至25日,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专家组在宜春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原院长万四华教授的带领下,南昌师范学院文学院余俊宏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文学院叶雯雯博士一行三人,先后对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八里湖新区第三小学、浔阳区湖滨桃园小学、湖口县第一幼儿园、柴桑区第五小学、瑞昌市第七小学、德安县第四小学和共青城市实验小学等8所学校(幼儿园)创建“十四五”时期江西省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进行了实地评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市语委办主任王慧慧及市语委办干部饶艳全程陪同。
省专家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校园环境建设、随机座谈等方式,对8所迎检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宣传活动、文化环境、特色成效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对各校(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创建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专家组既对各申报学校创建工作的规范意识、扎实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并指明了今后的工作方向。
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市各级各类学校将以此次创建、评审为契机,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示范校”品牌形象,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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