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舒海军)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近日发布今年1号省级总河(湖)长令,就全面推进水库“四乱”问题整治进行部署,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总河(湖)长令要求,在持续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将水库“清四乱”纳入河湖“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河湖库“清四乱”一体推进;全面排查整治水库“四乱”问题,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对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等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及阻塞溢洪道等行为,以及对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采取暗访、进驻式督查等方式,加大对水库“四乱”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治落实不力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